在美国怎么办绿卡,办理美国绿卡( 六 )


雇身份 , 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。 待劳工证批准后 , 再以第
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。 移民申请批准后 , 再申请
绿卡 。
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 , 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
经济、社会、环境、文化、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 。 个别具有特殊能力
的人士可以通过“国家利益豁免”的方式 , 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

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 , 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 , 或是作博
士后研究 , 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。
2.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
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 , 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
, 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 , 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
留身份 , 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。
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:
(1)“特别杰出的人士”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 , 向移民局提出移
民申请;
(2)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 , 可以通过“国家利益豁免”的途
径 , 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;
(3)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。
当然 , 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 , 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。
3.L类签证申请绿卡
在美持有L—I签证人士 , 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 , 向移民局提
出移民申请 , 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 , 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 , 所
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。
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
员或行政主管 , 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
司里的L—l签证人员 , 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 。 母子
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 , 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
, 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(部分收购需达到“有效
控制”) , 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
办绿卡 , 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—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
要 。
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 , 经营额
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 , 获准的机率就高 。 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
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 , 美国分公司还
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 , 包括营业额、利润、纳税、员
工人数等 。
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 , 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
权 , 通常 , 移民局会在二、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。
4、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
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 , 无论持有何种非移
民签证 , 大都能通过“国家利益豁免”的方式 , 直接申请移民 。 只要
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 , 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 , 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
民申请 。
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 , 援引“国家利益和推荐信 , 论文是特殊
能力的硬指标 , 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 , 特别是在研
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 , 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 , 靠推荐信的作用
。 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 , 也可利用这一程序 , 提前申请绿
卡 。
取得绿卡 , 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, 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 , 得
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 。 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“1040
税收申报表” , 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 。 若被证实触犯了
税务法律 , 绿卡就会被吊销 。
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 , 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 , 在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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